一、項目編號:CG202306014
二、項目名稱:蚌埠中央創(chuàng)新區(qū)36班小學、72班九年一貫制學校項目監(jiān)理
三、成交信息
1.供應商名稱:蚌埠市建筑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
2.供應商地址:蚌埠市中榮街120號
3.成交金額:本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結算審定價格的0.345%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
1.服務名稱:蚌埠中央創(chuàng)新區(qū)36班小學、72班九年一貫制學校項目監(jiān)理。
2.服務范圍:蚌埠中央創(chuàng)新區(qū)36班小學、72班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工程(含設備安裝)及附屬設施工程施工全過程監(jiān)理服務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、進度、費用控制管理和安全、合同、信息等方面協(xié)調管理服務。
3.服務要求:響應詢比采購文件要求。
4.服務時間:自合同簽訂后委托人書面通知開始監(jiān)理工作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備案移交止。
5.服務標準:合格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六、其它補充事宜
各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,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結束之日起3日內,通過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在線提出異議或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
七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(一)異議應實名提出,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.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.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.被異議人名稱;
4.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.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.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供應商的;
2.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.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.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.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.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采購人:蚌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:安徽安兆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
2023年6月13日